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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话语】“冒领亡母养老金被判刑”的警示

□ 汪昌莲

男子翟某在母亲去世后隐瞒不报,仍然拿着母亲的存折冒领养老金,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骗取16万余元。记者12月26日从北京东城区法院获悉,翟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责令其退赔16万余元发还社保中心。此案也为心存侥幸企图薅国家“羊毛”的人敲响警钟,任何违规骗取、冒领社保待遇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严惩。(12月26日《北京日报》)

近年来,多地曝出冒领已故亲属养老金案件,有人伪造生存证明,有人利用遗照通过网络认证,企图将国家养老基金据为己有,最终难逃法网。其中,翟某在母亲去世后隐瞒不报,仍然拿着母亲的存折冒领养老金16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这一判决不仅是对个体行为的惩处,更是对社会的强烈警示:养老金是亿万群众的“养命钱”,任何觊觎、侵占行为都将付出沉重法律代价。

冒领养老金,是对公共财政的侵蚀,也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挑战。养老保险基金,来源于全民缴费与国家财政补贴,其本质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压舱石”。每一笔冒领,都意味着真正需要保障的群体资源被挤占。正如网友所言:“这些民生钱都是救命钱,谁敢动必须严惩。”法律不会因亲情关系而网开一面,反而更需以刚性维护制度尊严。

然而,个案惩处只是事后救济,防患于未然更需制度堵漏。当前,部分地方仍依赖年度资格认证,信息更新滞后,殡葬、户籍、社保系统未完全打通,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正如新蔡县检察院所建议:应升级认证技术、推动部门数据共享、建立网络信息平台。事实上,人脸识别、大数据无感认证等技术已成熟,部分地区对高龄、行动不便老人提供上门服务并实时录入系统,证明技术可行、路径清晰。

监管不能止于“亡羊补牢”,更要“未雨绸缪”。一方面,应推广高频次、多维度的身份验证机制,对高风险群体实施动态监控;另一方面,强化普法宣传,让群众明白“冒领即犯罪”,从源头遏制侥幸心理。同时,对主动申报死亡信息的家庭给予便利或奖励,形成正向激励。

“守好群众养老钱,任重道远。”每一起冒领案件的严判,都是对制度底线的重申。唯有法律震慑与技术防控双管齐下,斩断伸向养老金的黑手,才能真正筑牢社会保障的防火墙,让每一分“养命钱”都安全、精准地抵达所需之人手中。别让“硕鼠”有洞可钻,更不让制度在温情与疏漏间被蚕食。

文章来源:http://www.ruyigansu.com/2025/1229/2495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