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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部分学校发布预防校园霸凌指导

原标题:我市部分学校发布预防校园霸凌指导

中国甘肃网3月21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3月20日,我市部分学校发布了预防校园霸凌提示。据悉,各学校结合市教育局与市检察院联合发布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及综合保护手册》,对校园预防霸凌行为提供了清晰的指导。

市教育局负责人表示,当前未成年人犯罪数量有所上升,且呈现低龄化趋势,家庭监护缺位问题依然比较突出,网络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巨大,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兰州市现有在校中小学生40多万人,他们正处在成长的关键期,价值观塑造尚未成型,情感心智尚未成熟,很容易受到社会不良思潮的影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及综合保护手册》的主编、兰州市第八中学校长吕德峰表示,校园霸凌是不少学生的噩梦,也是校园的一大毒瘤,这一问题不仅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牵系每一个家庭的敏感神经。在欺凌者为学生的案件中,欺凌者及监护人承担的法律责任可分为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三类。同时,在一定情况下,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将欺凌者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与行为矫治。对于学校,如果没有尽到相应的教育管理职责,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及对学校负责人或者相关老师的行政处罚。

各学校提示,预防校园霸凌,作为学生不要携带较多的钱物或者贵重物品,不要前往校园角落、周边小巷等校园霸凌高发区域。学生要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霸凌的“帮凶”,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

家长应教会孩子自尊、自爱和自我保护,鼓励孩子建立有益的人际关系,关注孩子的异常表现,如突然不愿上学、无端情绪变化、抱怨有同学针对他、身上出现伤痕、行为异常等。孩子遭遇霸凌,家长要冷静,最重要的就是孩子,安慰、共情,先不要追问过多的细节。安抚,先平复孩子的情绪。

作为教师和学校方面,要关注潜在的欺凌行为和危险因素,关注可能演变成学生欺凌的玩闹行为。关注班级的“小团体”,有没有孤立某一位同学,关注班里的歧视行为。学生遭遇霸凌,教师和校方要快速反应,救助受害者,适度惩戒欺凌者,同时,低调弥补受害者,关注家长和孩子的利益,保护未成年人隐私。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孙亚斐

文章来源:http://www.ruyigansu.com/2024/0322/255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