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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话语】校园采购价“反常理”,别把“程序”当挡箭牌

□ 陈广江

近日,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2023年中小学护眼灯改造项目引发关注:市场上单价不足200元的护眼灯,在该项目中的中标单价竟高达780元,“反常理”的悬殊价差引发公众质疑。当地回应称,该项目的相关程序“走全了”,未发现明显偏离市场合理价格水平的情形。业内专家受访时表示,流程步步都全,结果却不合理,是招标投标领域长期以来的痛点问题。(1月28日《新华每日电讯》)

市场价不到两百元,校园采购价却高达七八百元,这种“反常理”价差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一句老话:“事出反常必有妖。”尽管当地给出了“走全了程序”的说法,但公众看到的是结果与常识的明显背离。程序合规不等于结果合理,更不意味着采购行为真正公平公正。此次事件再次将政府采购中“程序完备,价格离谱”的荒诞现象推至公众视野。

政府采购本意为“少花钱、多办事”,现实中却屡屡出现“高价采购”“质价不符”等现象。本次事件中,安装费高出灯具本身价格数倍,附加成本占比超过七成,明显违背市场正常逻辑。究其原因,既有预算编制环节的随意性,也存在市场询价被有意引导至高价的嫌疑。更值得警惕的是,一些供应商与采购方之间形成某种“默契”,通过专供型号、虚标价格等方式推高成本,而“关系”与“圈子”文化则进一步削弱市场竞争,使采购过程沦为少数参与者的游戏。

程序正义不能脱离实质正义而孤立存在。招标、评审、公示等环节看似齐全,若最终结果严重偏离常理,所谓程序便可能异化为形式主义的空壳。这类现象之所以反复出现,源于监管机制中“重程序、轻结果”的惯性思维。只要流程完整,即便价格畸高、效益低下,也往往难以追责。这种逻辑实际上助长了“花钱不负责任”的心态,使财政资金成为部分人眼中“不花白不花”的唐僧肉。

打破“程序合规、结果离谱”的采购困局,必须从“唯程序论”转向“结果导向”。预算审核应当从严从实,防止高价参照、虚列项目成为常态。采购过程需要全链条透明,从需求制定、参数设置到价格构成、评标细则,都应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更重要的是建立结果追溯与问责机制,对明显偏离合理范围的采购项目进行绩效评估与责任倒查,让“结果不合理”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

政府采购花的是财政资金,办的是公共事务,最终评判标准只能是公共利益是否得到维护。程序只是实现公正的工具,绝非终点。校园“天价灯”照出的不仅是价格问题,更是制度执行与监督机制中的深层漏洞。若只满足于程序过关,而忽视实际成效,公共资源优化配置便无从谈起。

唯有以结果检视过程,以实效考核程序,才能真正杜绝“合法不合理”的采购乱象。让每一笔公共资金都在阳光下运行,在市场中检验,在监督中规范,这不仅是政府采购制度的基本要求,更是对公众信任的切实回应。否则,再完整的程序,也遮不住价格的荒诞,更掩不住背后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与监管失职。

文章来源:http://www.ruyigansu.com/2026/0129/2723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