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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话语】“投毒式”消杀,罔顾公众生命健康

汪昌莲

近日,厦门一家消杀公司被曝光长期使用高毒农药敌敌畏,为数十家连锁餐饮门店开展消杀作业,违规将药液直接喷洒在餐具、桌椅及食材周边,甚至出现门店海鲜被毒死的情况,监管介入后仍换瓶不换药、暗中继续违规操作。敌敌畏属于严格管控的中高毒有机磷杀虫剂,明令禁止用于餐饮经营环境,这种漠视群众健康的行为,无异于变相集体投毒,既击穿食品安全底线,更触碰法律红线,必须依法从严重拳整治,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餐饮场所消杀,本是保障就餐卫生的常规工作,国家对餐饮消杀药剂,有着严格规范,必须选用低毒合规的食品级消杀产品,做好食材餐具隔离、通风清理等防护措施。敌敌畏毒性强、残留周期久,挥发气体可通过呼吸侵入人体,一旦沾染餐具、食材被食客误食,极易引发恶心呕吐、神经损伤等中毒症状,大规模违规使用,足以造成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涉事消杀公司为压缩成本,将廉价敌敌畏分装撕掉标签,用合规药剂单据掩盖违规用药事实,员工坦言消杀过的餐厅,自己绝不会进店消费,足见其明知故犯。部分餐饮门店,疏于核验消杀资质,未现场监督作业流程,放任高毒农药进入就餐环境,同样难逃管理失职的责任。

乱象背后,是涉事企业法治意识的极度淡薄,为追逐商业利益,罔顾公众生命健康。一些小型消杀机构,贪图杀虫见效快、成本低廉,游走在监管灰色地带;个别餐饮商家重经营效益、轻安全管理,对外包消杀服务,疏于审核把关。同时,消杀作业多在夜间非营业时间开展,隐蔽性较强,给日常监管排查带来一定难度,也让违规行为,有了可乘之机。此类事件不仅破坏厦门餐饮行业口碑,更严重动摇消费者,对本地食品安全的信任根基。

食品安全没有容错空间,漠视群众安危的违法行为,国法绝不姑息。我国《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明确禁止高毒农药用于餐饮消杀,违规使用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仅要面临高额行政处罚,涉嫌刑事犯罪的,还将以危害公共安全、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相关罪名,追究刑事责任。厦门湖里区多部门已成立联合调查组,查扣违规药品、关停涉事企业,并启动辖区消杀行业全面排查整治。监管部门要持续深挖违法链条,严厉打击非法售卖、违规使用高危农药的行为,对失职餐饮门店同步追责,形成强有力的法律震慑。

餐饮经营者必须压实主体责任,摒弃侥幸心理。严格审核消杀服务商资质,留存用药台账,作业时全程现场监督,做好餐具食材防护,坚决拒绝违规药剂服务。行业协会要加强从业人员普法培训,普及消杀安全规范,引导企业合法开展有害生物防治。平台与门店也要主动公开消杀信息,接受社会大众监督。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厦门作为旅游消费热门城市,餐饮安全是城市文明的重要底色。用敌敌畏消杀餐厅的恶劣行径,是对公众健康的公然漠视。唯有监管利剑高悬,企业严守安全底线,社会共同监督,才能彻底铲除食品安全隐患,守护百姓餐桌安全,让市民与游客吃得安心、吃得放心。

文章来源:http://www.ruyigansu.com/2026/0825/3744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