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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设立

原标题: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设立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苏家英)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加强对我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提升保障能力,经省政府同意,近日设立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和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由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委机要和保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等18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省教育厅为牵头单位。主要职能为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执行教育部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制定必要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负责国家和省级教育考试招生组织管理、安全稳定、招生录取、环境治理、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部分试题命制工作;负责保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负责研究解决和协调处理全省考试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招生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期间的集中调度和统一指挥等。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由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等23个部门和单位组成。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方针政策,根据我省情况制定具体考试办法;按照人才需要确定开考专业和学习计划,指定主考学校,按照统一标准审定并公布考试计划;组织考试工作,颁发毕业证书和单科合格证书;指导群众自学;对已经批准和教育部同意备案、审定的成人高等学校考试工作,根据需要进行必要指导监督;组织未经教育部同意备案和审定的成人高等学校统一考试。

文章来源:http://www.ruyigansu.com/2024/0902/5403.shtml